公积金是很多职工关心的问题,严重失信行为会被惩戒,什么样的行为时严重失信呢?接下来小编为你解答。
洛阳公积金*新消息:严重失信行为有哪些?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单位和个人的严重失信行为将记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规向“信用洛阳”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按规定实施处罚或进行必要的惩戒。如果您的信用有问题,现在**还来得及,要抓紧行动了。如果您还不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儿,请认真阅读以下信息。
信用档案
已缴存及应缴未缴单位、个人都将建立
《办法》所说的公积金信用信息,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缴存使用公积金过程中产生的内部信用信息或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认定、管理、使用所形成的有效记录。
“目前我市有缴存职工49.34万人,缴存单位6602个,但这并非全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有些应缴未缴的职工和单位也属于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对所有应该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建立“信用档案”。
此外,我市范围内的开发企业也将拥有“信用档案”,这意味着一些不符合预售资格或者有问题的楼盘将不具备通过公积金购买的资格,也为市民在购房选择上建了一道“防*墙”。
个人信用
八种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类
根据个人、单位信用信息的不同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采集的信用信息按情节轻重划分为严重失信类、一般失信类和疑似失信类。个人信用信息严重失信类、一般失信类具体内容如下:
●严重失信类
(1)单笔贷款*近2年内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2)贷记卡近2年内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3)贷记卡在使用期内累计逾期12次以上的;
(4)自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缴6个月(含)以上的;
(5)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本人或协助他人提取公积金、获取公积金贷款的;
(6)5年内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7)2年内有严重经济犯罪或对社会公共*安造成危害的行为被相关部门登记在案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列为严重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一般失信类
(1)单笔贷款*近2年内累计逾期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助学贷款除外);
(2)贷记卡近2年内累计逾期3期(含)以上6期(不含)以下且未出具合理说明的(年费除外);
(3)5年内采取违规手段提取本人或协助他人提取公积金未遂,骗提资金被追回的;
(4)自主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缴3个月(含)以上的;
(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的应该列为一般失信类的其他个人信息。
洛阳公积金*新消息:严重失信行为有哪些?相信你已经从以上的内容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