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后是否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去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享受晚育假?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照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申请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是否仍可以申请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新规定前,仍可以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申请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