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抚养仇人之子:孩子无辜

2014-09-01来源 : 互联网

两年前,因饮水问题,施甸县姚关镇大岭岗村村民周志美的丈夫被人打死,凶手被判入狱。去年,凶手的儿子成了孤儿。没有记恨,没有怨言,周志美承担起了抚养这个孩子的责任。昨天,孩子就要上学了,她卖掉了家中的几只鸡,为孩子买了新书包和新衣服,供他上学。

“小孩子是无辜的”

2012年10月,周志美的丈夫因饮水问题被小飞(化名)的父亲、大伯打死。事后,小飞的父亲和大伯被公安机关逮捕,小飞父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了15年。而小飞的母亲在小飞只有几个月大时便离家出走,杳无音讯。小飞只能跟着奶奶生活。去年,奶奶去世,小飞成了孤儿。

这时,周志美主动站了出来,承担起了抚养小飞的责任。

今年40多岁的周志美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现在都已经20多岁了,都在外地打工。两个孩子在读书的年龄,因为家中没*,耽搁了学业。如今,周志美却供养杀夫凶手的儿子上学,这一举动在村民眼里难以理解。甚至有人悄悄给她出过主意:“把孩子交给**,**不会不管,你一个人在家又要种地,又要带孩子,日子咋过呀。”“小孩子是无辜的,他现在成了孤儿,我不能不管啊,虽然我家里很困难。以前我的孩子就是因为没*上学才出去打工的,我想让小飞去上学,有文化总比没文化强。”周志美说。

“她这个人非常能吃苦、善良,你想想换作别人,养自己仇人的孩子,谁愿意啊?”大岭岗村委会主任杨华兴说。

卖鸡供孩子上学

周志美告诉记者,一个人在家种着地,还要养猪,还得照顾小飞,日子过得很苦。但小飞今天要去上学,她把自家养的几只鸡卖了,给小飞买了个新书包和一套新衣服。“他说他想上学,我再苦再累也得供他读书。”周志美说。

小飞也很愿意亲近她。有一次,她告诉小飞她没有*,不能供小飞上学怎么办,小飞回答“不去读书了”。但她心里知道,再苦再累,无论想什么办法,都要供小飞上学。

目前,在施甸县公安局姚关派出所的积极协调下,小飞就读的大岭岗小学为小飞减免了学杂费,施甸警方也正积极协调各部门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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