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4月10日,省教育厅印发《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实施方案》,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加强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排查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校车接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等。
《方案》强调,要切实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同时,要加强对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做到出车前对车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严禁超员超载。
为**《方案》的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各级要建立对下一级***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约谈制度,对安全责任事故多发辖区进行约谈。对由于工作失误或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