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北京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2015-11-06来源 : 互联网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北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北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北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子女在18周岁以内的,可以申请领取《*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生育的;

2、婚后符合政策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在18周岁前死亡,现只有一个孩子;

3、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一方系未育,又**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判决或调解给原配偶抚养,一方未育,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

5、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再婚的;

6、再婚夫妻的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决、调解给原配偶,而又**生育的;

7、婚后5年未育,按法定手续收养一个孩子的。

北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女方单位领取《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到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或西城区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单胎一式三份,双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公章);男(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书》上不用盖章);

3、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同意办理”,经办人签名)盖章并登记;

4、申办人持盖章齐整的《申请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可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存档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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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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