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2015-11-03来源 : 互联网

*生子女证有什么用?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生子女证办理流程,一起来看看以下相关介绍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1、每年发给60元*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女方单位领取《领取〈*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档案在本单位的,到本单位领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领取,也可到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或西城区人口计生委网站上下载;单胎一式三份,双胞胎或多胞胎一式四份);

2、双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由职介、人才出具;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由户籍地居委会出具)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经办人签名)并盖章(档案在本单位的,盖本单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职介、人才的,盖职介、人才计划生育章或人事章;档案在街道社保所的,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公章);男(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出具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两级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书》上不用盖章);

3、女方户籍地(女方外地的,可到男方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同意办理”,经办人签名)盖章并登记;

4、申办人持盖章齐整的《申请书》和其他必备材料,到女方户籍地(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可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申请书》由申请人代转双方存档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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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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