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办公厅**《厦门市人民**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3月1日开始,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来厦门落户等四类投靠入户政策,同时对于夫妻投靠落户等四类投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限制,并明确了两类人才投靠政策。具体如下:
根据厦门市**发出的关于调整厦门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厦门市将取消四类投靠入户的政策:
①:取消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
②:取消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政策
③:取消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政策
④:取消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政策。
新规定的三个关键点: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四类落户政策取消
2、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3、两类人才配偶子女投靠入户无年限限制
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并且新的投靠落户政策增加了年限要求,投靠落户岛内的要满5周年,岛外满3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