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检新规定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包括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车6年内免上线检测、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
车辆检验新变化
免检实为免上线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车辆用途、类型、使用年限等特点,设定了不同的检验周期,小型**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
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