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元快递被弄丢 只获赔2000

2013-12-07来源 : 互联网

发往杭州的3.2万元货物被快递人员丢失,而与物流公司沟通多次但在赔偿数额上却一直未达成满意结果。

11月14日,经魏女士经办,公司委托圆通物流将价值3.2万元的货物从郑州发往杭州。“货物是从淘宝网上交易的,货款已经打给卖家了,但是货到之后发现不太合适,就要求退货,卖家也同意了。”魏女士说。

两天之后,魏女士通过物流单号查询,其跟踪记录显示: 11月16日上午,杭州市文三路公司的派件员正在派送中。“货物既然到了杭州,应该很快就到卖家手中了,货款也可以及时退回来了。”然而,过了两三天货物却始终未到,她打电话催促,对方以“货物太多,正在办理”为由延迟。11月20日,卖家**了魏女士的退款申请,称“一直没收到退货,显示派送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收到退货,先**退款,等收到退货再同意退款”。

魏女士非常纳闷,多次催问之下,这时杭州圆通公司才告知,货物在运送途中不慎丢失。而对这个理由,发件人及收件人都表示了气愤,派件丢失了好几天怎么才察觉呢?

3.2万元货物只愿赔偿2000元?

魏女士说,事发之后,他们公司向圆通物流进行多次反映要求尽快解决,郑州圆通推给杭州圆通,杭州圆通推给上海总部,在多次“踢皮球”后,以客户在发件时未进行保价为由,给出的赔偿方案只有2000元。沟通了很多次,圆通公司工作人员也认可我们的货款,赔偿数额有所增长,但至今没有满意结果。”

律师建议,办理贵重物品运送时尽可能保价

咨询律师获知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的往往是格式合同,许多物流公司在运单上都会标注“未保价货物丢失,*高赔偿额不超过××元”等条款,免除了己方责任,其实这是有违公平,属无效合同,客户可按“损陪相当”要求对方赔偿。由于目前国内物流行业并不规范,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建议客户在办理贵重物品运送时尽可能保价,在货单中详细标明,以免货物丢失后出现举证难、索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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