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17条人才新政和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6-04-26来源 : 互联网

1月7日讯我市日前**《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进“龙城英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17条人才政策。

启动股权****支持

创新建立**人才创业项目股权质押低利率信贷支持机制,与本地信贷机构合作,为**人才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形成股权、债权等多种手段联动的支持方式,*高可支持1000万元。

项目*高支持1450万元

根据**人才创业项目发展阶段性需求,构建“引进性资助、扶持性资助、激励性资助”相互支撑的分层分类支持体系。“龙城英才计划”**人才创业企业注册落户后,除可给予*高300万元创业无偿资金资助和*高1000万元“股权+债权”资金扶持,创业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还将择优给予*高150万元奖励。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与银行、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龙城英才计划”保证保险业务,让**人才创业企业在无抵押、无担保情况下,能较快获得银行*高300万元的低息贷款。

年薪制

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可制定特殊政策,设立特殊岗位,引进高端人才、团队,不受编制约束,并可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

转化收益所得不低于70%

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所得收益部分不低于70%归研发团队所有,并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批准同意,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新创业,且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创业3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

设立孵化器引导基金

“0收益”阶段参股支持民营孵化器组建天使基金,推广执股孵化,着力打造和培育民营孵化器产业。

建立荣誉制度

分行业、分类别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工作、企业及其他领域一线中定向开展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崇尚创造、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我市**新一轮3年行动计划

学生创业:政府扶持力度加大

中国江苏网1月7日讯我市日前**“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3年行动计划。

从今年起,我市将在3年内,围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来常创业。

行动计划中所称的大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含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高技能人才、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留学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从今年起,3年内扶持大学生创业3600人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300个左右;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见习训练3.6万人次以上,依托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在常高校等,举办创业政策讲座100场左右,参加大学生2万人次左右;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创业苗圃等各类大学生创业载体30家,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5家以上。

对大学生创业项目:

*高资助5万元

我市将对创业项目进行资助,举办“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我市经济特点和产业结构、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000元/项的一次性资助;对“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年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并且营业收入年增长率都达到10%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四个等级的资助资金。

补贴奖励优惠

一次性开业补贴。对于参加市人社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申请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正常经营满3个月和1年后各发放3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创业带动就业的,也将给予奖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吸纳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累计奖励*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社保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新招用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6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其新招用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之缴纳社会保险,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创业苗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创业场地上也有优惠。

对大学生创业园:

专项扶持*高100万元

经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不重复享受);经认定的微型创业园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经认定的创业苗圃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扶持。

大学生从事网络创业经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从注册之日起3年内以每年1200元为限额按实给予其宽带接入费用补贴。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平均月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其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也可享受上述宽带接入费用补贴。

标签: 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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