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消费者权益日是哪一天?2016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几月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6消费者权益日是哪一天?2016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几月几日?
从上图日历可得知,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要标志
“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点: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 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基本信息
节日名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外文名称: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日期:3月15日
目的: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设立机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设定时间:198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