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

2016-01-08来源 : 互联网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规定生育二孩的行为还处理吗?以前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退回吗?

答: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须符合《条例》规定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本市《条例》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北京的全面二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去年12月31日前*生的“二孩”仍将受罚。与此同时,本市将尽快修订计生条例,将取消生二孩需有四年生育间隔的规定,同时,今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享受晚婚假。

针对全面二孩儿政策在北京如何落地的问题,今**午,市卫计委作出回应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同时,本市正加紧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规章,**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制度有效衔接。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