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要求小区须建电动车充电棚

2014-08-04来源 : 互联网

私拉电线充电罚款200元、小区必须建电动车充电棚……针对频频出现的由电动车充电引发的事故,郑州市相继出台治理措施。但是,东方今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郑州尚未出现一例罚款,文件规定的小区必须建充电棚,也遭遇落实困难。

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民政局曾于今年6月共同发文。

文件要求,严禁电动车车主从承租房间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果居民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截至目前,郑州尚未出现一例关于私拉电线的处罚。

昨日,郑州市消防支队社会防控办公室副主任李联合告诉东方今报记者,目前,以批评教育为主,“正在推广这段工作。”

李联合称,居民在小区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确实很乱,现实情况是,辖区车辆多,但是充电点少,有的居民小区甚至没有设置充电场所。“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让大家消防意识加强。”

郑州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市所有已投入使用的小区都要建设电动车充电棚,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

文件同时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新建小区如不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城乡建设部门不予通过验收,公安消防机构不予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昨日中午,郑州市五州小区8号院,东方今报记者看到,从居民楼窗户扯下一根电线,为放在楼道口的电动车充电的现象有很多。尽管该院有车棚,并设置了充电设施,但随意放置插线板的现象还是很多。

私拉电线充电的业主也有话说。居民李先生称,电动车放停车棚需交一定费用,而充次电需要3元,感觉不合理,所以索性放在自家楼下。

负责8号院的物业公司一不愿具名经理称,该小区是安置小区,充电棚建不起来和协调资金难有关。“上面三令五申(建充电棚),底下资金不好募集,这个矛盾点我们也为难。”前一段,他把媒体关于电动车充电事故的报道以及安全充电设施上报给办事处,希望能等来解决办法。

河南圆方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李莹波认为,私拉乱扯电线造成众多不良后果,挺有必要建立车棚,但是,建设资金谁来出怎么筹、是否占用绿地引起业主不满、公共用电如何收费、业主观点是否统一等等都是矛盾点,需要多方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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