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在豫创业最高可获8万元支持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发出通知,2014年“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在豫海归可申请6万~8万扶持资金。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豫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我省今年实施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按照规定,申报留学人员来豫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项目;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4年,注册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此外,项目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或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全省申报即日启动,6月30日截止。

我省还将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预期且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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