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禁烟作为评优基本条件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全面禁烟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禁烟令”,任何人、任何时间进入学校一律不准吸烟,校园禁烟将被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基本条件。

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后,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责任人。学校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对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要做好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针对高等学校吸烟,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应严格限制。今后,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对吸烟的监控,防止有人在相对*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

为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今后,学校禁烟工作情况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记者王红实习生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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