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拟卖百佳引关注:利润增长率已跌至8%

2014-05-2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李嘉诚在资本市场放盘旗下百佳业务,虽然接盘者还未正式浮出水面,但此事还是引来外界高度关注。尽管和记黄埔出售旗下百佳超市业务的计划尚处于策略性评估阶段,但从公司近期动作看来,剥离百佳超市业务或许只是时间问题。

今年上半年,零售行业时不时地传出出售与并购的消息。*近传出的各种并购传闻中,中粮、华润成为了话题的主角。而百佳的出售,可能成为零售业进一步整合的前奏。

市场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方面:**,百佳超市在香港的市场占有率33%,与另一*头惠康超市合共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李嘉诚放弃这样一个具有**地位的企业,是否意味着**看好香港,是否意味着香港的投资环境已发生变化?第二,从财务和公司战略角度看,李嘉诚为何要在此时出售百佳,这反映了和黄集团怎样的经营战略布局?

李嘉诚以精明着称,他的一举一动很具有风向标意义,但时至今日再将出售百佳一事与香港的投资环境、投资信心之类的宏大主题挂上钩,确实是过度解读,不过,将出售行为归结为百佳发展空间不大,和黄集团需要为在欧洲和内地的收购扩张筹集资金等等,仅仅从财务角度来看待出售百佳一事又过于狭隘了。

笔者认为,上述分析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背景,那就是《香港竞争法》的推出。自120年前美国**推出反垄断法律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推出了类似的法律(各国称呼有所不同,有的称竞争法),因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从小资本主导到大资本主导,垄断已经成为威胁市场公平运行的*主要因素之一,要**市场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反垄断立法是自然而然的事。

香港经济以自由闻名于世,诺奖得主弗里德曼曾盛赞香港是自由经济的楷模,在传统基金会历年的经济自由度排名中,香港也长期名列**。这些都给人一种严重的误解,以为香港在公平竞争、自由竞争方面特别出色。

事实上,说香港是*开放的经济体**没错,因为它是世界上*大的自由港,除了烟酒毒品武器外一切皆可自由进出,说香港是**干预*少的经济体也是成立的,因为它产业管制少,很长时间内没有*低工资法,工会没有影响力,如果说香港是竞争*充分的经济体,则与事实严重不符。一个显着的事实是,香港的房地产、基建、零售等行业集中度都非常高,大资本集团垄断市场和妨碍竞争乃是普遍现象,香港经济命脉为大财团所控制也是不争的事实。许多人从*自由经济体的名号中衍生出香港是充分竞争的经济体的认识,大概是混淆了**不干预与自由竞争这两个概念。管制与反垄断的执行主体虽然都是**,但其作用是完全不同的,管制常常破坏竞争环境,影响经济效率,但反垄断的出发点则是促进竞争。事实的情况是,香港**管制少,为它赢得了*自由经济体的称号,但同时香港一直没有反垄断法律,香港市场许多产业竞争是非常不充分的,妨碍竞争的行为是非常普遍的。

撇开房地产不谈,也不考虑基建、码头、航空航运,很少人能想象毫不起眼的零售业有如此高的集中度,并且屡屡出现滥用支配地位的事例。家乐福曾杀入香港超市业,但很快受到双*头利用供货体系和掠夺性定价的绞杀,狼狈退出,另一家本地新进入企业遭遇也类似,在*额蚀本后无奈退出。曾经看过一条新闻,一家经营了20年的单体超市因为*头的到来而迅速结业,员工涕泪满面,*头们之所有如此威力,是因为只要它们发现该超市的某货品比自己的便宜,就禁止供货商向其供货,正是在这种典型的纵向垄断打击下,香港分散的零售业者发现越来越难有生存空间,大资本不受约束的力量不但破坏竞争,而且正在破坏原有的社区生态。

经过十几年的争论,《香港竞争法》2012年7月终于在立法会通过,虽然这部法律未明确具体的实施时间,但今年5月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已开始招聘人员,进入组建阶段,这意味着离法律正式实施又近了一步。笔者认为,该法一旦实施首先受到冲击的可能就是超市百货业,因为双*头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明确的,而它们妨碍竞争的操作也早已为人所知,取证应该比较容易。在这种情况下,百佳未来面临的发展障碍肯定会较现在多。加上在香港市民心目中,李嘉诚本人已由当年香港拼搏精神的代表,变为相当负面的挤压普通民众生存空间的大资本财团的象征,前不久其旗下的码头工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罢工,矛头就直指李嘉诚的贪婪。这种社会法律环境的大变化,加上此时可能获得较高的报价,应该是李嘉诚对百佳超市意兴阑珊的真正原因。以和黄良好的信用,到欧洲和内地扩张业务资金应该不是问题,加上超市本身虽然不是暴利行业,但利润稳定现金流充足,能有效地平衡其它业务的波动,所以,单纯从公司业务调整角度看,出售百佳的理由确实不足。

当然,上述分析只是笔者的个人推测,如果这种推论是准确的话,它至少可以给我们提供如下启示:

首先,反垄断对市场竞争极其重要。李嘉诚在香港可谓是呼风唤雨的角色,但在法律环境变化之下,他也不得不对自己的商业经营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反垄断立法,或者像中国内地那样有了反垄断法律,但执法不力,同时任凭大量的行政垄断畅通无阻,那么市场就无公平竞争可言,资本的力量就会野蛮膨胀,它不仅直接侵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扭曲市场环境,导致资本强者恒强,社会结构失衡。

孙中山先生进行革命活动的年代,大资本的危害已经在西方国家明显暴露,故而他在提出平均地权的同时,还提出了节制资本的口号。反垄断就可以视之为节制资本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天中国经济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结构性矛盾,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就是造成这种结构性矛盾的重要原因。完善中国现行的反垄断法,提高执法水平,铲除各种各样的垄断,有利于激活经济活力,也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和谐的社会。

其次,反垄断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香港迟至1990年代才有人呼吁进行反垄断立法,进展也很迟缓,大资本的阻拦和意识形态的障碍是其原因。在去年通过的法律文本中,对于并购的审查也只针对电信业,因为1990年代解除电信管制后,此行业获得充分发展,老百姓得到了*大实惠,而对其它行业,竞争法尚无法进行规范。对于中国内地来说,虽然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实施,但对经济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妨碍竞争的行为产生的触动非常有限。中国的反垄断事业任重道远,只有将其上升到市场经济灵魂的高度,并且以宗教般的热忱去推动,才有可能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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